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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戴氏本帮(第3页)

江浙一带的人爱吃鱼。靠海的温州、宁波人嗜吃海鱼,带鱼、黄鱼、鲳鱼不稀奇,各种一般内陆人认不出的海鱼,浙江人吃得头头是道。江苏一带河鱼吃得多,多数都是吃的一些细巧的江鲜、河鲜。白丝鱼、鳜鱼,算平常的,拿来清蒸就很好。刀鱼、鲥鱼也不太当一回事。鱼白烧,塘鲤鱼和莼菜汆汤,清淡风味,吃个时令鲜活。昂刺、河鲫鱼、鳊鱼就不太上台面了。至于更粗一点的青鱼、花鲢之类,高兴起来做个拆烩鱼头,总之都是粗菜细做的路数。而出身舟山的素娥,老家对这鱼的吃法,有过河入海之说,说的便是这

地方的人,见惯了咸淡水各种渔产的世面,对其中的口味,是十分之挑剔的。归根结底,是要吃一个“鲜”字。可这腊月里,哪里可找这鲜鱼来?

明义便上十六铺码头,在外威瓜街的鱼鲜市场转悠了许久,终于买到了一尾大青鱼。这鱼肥美,不是寻常的草青,是伏河底专吃螺蛳的“乌青”。

他将鱼拎回了家。素娥还睡着,昨晚上孩子闹一夜,奶了又喂,把她也折腾坏了。

明义将鱼在水中去了鳞,掏了肚肠。去苦胆,剪开鱼肠洗干净放在清水里。鱼肝拿下来,滤血水,改刀成块,在竹篮里放好。明义想,可惜只有两块,不然老好给素娥做道“秃肺”。这鱼肝,上海人原是不吃的。后来也是“老正兴”成就了一道秃肺,陡然矜贵起来。烧一个菜,倒要用掉十几条鱼去。

他剁下了鱼头和鱼尾,想想要不要烧“下巴划水”,犹豫了一下,放弃了。因为他虑到素娥在月子里,要下足奶水。终于打定了主意,手脚也利索起来。便取了青鱼头、肝、肠、籽,还有鱼泡等下脚料,起油锅,眼看它吱吱冒青烟时下蒜头、姜片煸炒起香,鱼头两面煎黄,加香糟入味,投大料,再加两勺鱼骨汤文火煨煮,最后下粉皮滑散,装大碗后撒一把青蒜叶,便是一道汤汁稠醇的青鱼汤卷。

鱼尾这次不烧划水,斩肉起茸,做鱼圆,打得滑嫩,加几茎碧绿的豆苗煮汤。末了,他将整个鱼肚档拾掇出来,拿白酒擦净,入盐和一点点生姜、花椒腌起来。挂到屋檐底下晾干,待吃的时候加葱姜一蒸就好。这腊月里,腌鱼的用处还多着呢。做酥熏鱼,背肉剔出来炒糟溜鱼片、松子鱼米、瓜姜鱼丝,哪一样不能给素娥送一大碗白饭。

这样想着,他心里荡漾暖意,没留神素娥已经站在他身后许久。女人蹲下来,用手背抹一下他额上的薄汗。他赶忙起身,給妻盛了一碗汤,热腾腾的,一层膏腴的奶白漂在汤水上。素娥喝一口,从喉头热到了心窝儿里头,馥郁香甜。让明义也喝,他不喝,又去给她盛。她恰看到他虎口上的血口子,是刮鱼鳞不小心割破了。手背上是冻水里浸泡出的皴裂。她心里又是心疼,眼底里无来由地酸。明义却对她笑,他抱起摇篮里的婴孩,贴在孩子脸上。这才十多天,小模样已经长开了,越看越像自己。自己一个孤儿,也竟有了后。他觉得娶了这女人,真是修来的福分。

素娥感激夫的用心。这条鱼,从鱼头到鱼尾,从里头到外头,一处没糟蹋,都用得恰如其分。她嘴上说他,“花样经透唻。”却已知道家里的情形,不如以往宽裕了。因为生产,她失去了纺织厂的工作。全靠明义救火会的一份工。瞅了个空,明义说,他想弃了文职,转往去火场去当救火员。他轻描淡写说,那帮子英国人和阿三,没有我照应,其他人那几句洋泾浜英文,真不够用。

素娥知道,去火场比做文职,收入高了很多,明义在意;可也危险了许多,明义又不在意了。

以后呢,明义在家里的时间就少了。素娥一个人在家里,常常揪着心。那救火会的楼顶,有座六边形的瞭望塔。凡遇火灾,先鸣警钟。工部局的报警,第一次先敲钟五分钟。之后敲钟的次数不同,以示火警发生之处:鸣钟一下,火警发生在外白渡桥;鸣钟二下,苏州河到大马路;鸣钟四下,是南京路至延安东路;鸣钟八下,那起火的地方就在浦东,或是黄浦江上的船只。素娥的心,就跟着这钟声走。钟声多一声,她就越担心一点,因为她知道明义便离她远了一点。每次明义回来,风尘仆仆的。脸上有烟尘,是笑的模样。她心才慢慢地落了下来。

素娥也想学着做些暖胃的,给明义吃。但她虽然用心,天赋却很有限,似乎还不及常人。做出来的菜,不是咸得无法入口,就是夹生。烧一道烤麸,都可以老得咬不动。明义叹一口气,笑说你好在是嫁给了我。公成婆不成,都是个命。素娥后来,终于跟一个娘姨,学了白酒腌黄泥螺、生炝虾。后来又学会发海蜇头,用葱油、花雕、老陈醋拌来吃。味道居然不错。有时明义出夜警回来,已经是大早上。她煲了白粥,给他盛一碗,从罐子里舀出黄泥螺,拌一个海蜇头。然后温上花雕,看着他吃。

有一天,明义夜半出去,到了天大亮没回来。素娥心烦意乱着,这时邻居家敲门,说不得了。静安寺那边失了大火,烧死好几个人。说是有救火员进去救了人,自己没出来。素娥听了,没命地就往外跑。跑出去,却和回来的明义撞个满怀。明义脸上满是烟尘,只剩下一对眼睛见得白。他闻见家里一阵焦煳味儿。原来素娥心焦,熬了粥忘记了熄火。明义什么也没有说,径直走到炉前,将锅端下来,熄灭炉子。他盛了一大碗熬得黑兮兮的白粥,大口大口地吃,一面佯怒说,我在外头救火,回到家还要救,是没得歇了。素娥方才愣愣着,这时“哇”的一声,哭出来了。她上前抱住了明义,紧紧地。两个人便抱在一起,笑笑哭哭,哭哭笑笑。

明义去当海员的时候,世道已经很艰难了。

银纸不如纸,连大米都要在黑市上买。他们有了四个孩子。靠一份救火会的工作,已经养不活全家人。素娥一早从外头接了裁缝和洗衣的活计,没日没夜地做,但也是杯水车薪。

后来,明义听了他浦东老乡的话,跟着去出海。收入是救火员的许多倍。经了风浪,吃了苦,他也在外头见了世面。但心里因为记挂着素娥和孩子们,从不走太远。至多在南洋转一转,就回来。马来亚、印尼、菲律宾,每次回来,总带来些新奇东西。多半是吃的,有时是个榴梿,有时是几个椰子。他看着孩子们吃,自己一边就着黄泥螺,喝素娥煮的白粥。

有次回来,他从包里掏出两个黑漆漆的东西,孩子们都围上来。明义便问他们知不知道是什么。孩子们摇摇头。素娥看一眼,有些惊奇道,大乌参?

明义呵呵地笑,还是我老婆有见识。

素娥便说,怎会不知?日本人来那年,德兴馆的“虾子大乌参”,广告贴得到处都是:“交关好味道,鲜到掉眉毛。”

素娥说的事,日后成了一则没经考证的民间传说。淞沪会战之后,中国军队南撤,上海市内的公共租界和法租界沦为“孤岛”。当时,南市十六铺经营海味的商号生意冷清,销往港澳和东南亚的一大批乌参积压。这一消息被当时“德兴馆”的名厨蔡福生和杨和生得知,他们随即决定以低价收购。买回大海参后,他们将海参水发,以本帮菜的烹制方法,加笋片和鲜汤调味,烹制成红烧海参出售。因为当时上海本地饭店都没有这道菜,所以“德兴馆”的这一菜品立即成为最吃香的招牌菜肴。名动一时,得以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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