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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里精心维系的外壳被逐步击溃,一片一片地瓦解,露出的难堪内核,还被冠冕堂皇地赋予“抑郁”的名字。
一个多月前,刚好是戴岚第一次自残
即使意识到生病,戴岚也从来没动过自残的念头。他甚至一直不理解,为什么那么多抑郁症患者都喜欢伤害自己?
明明流血是一件很痛的事情。
戴岚怕痛。
直到有一天晚上,戴岚喝多了,握着高脚杯的手不自觉加了力,最细的杯颈部分被他生生地按断了。
玻璃碎裂的那一寸劲,断口处在戴岚右手中指割了道很小但很深的划痕。
由于酒精对神经的麻痹,等到戴岚发现杯子被自己捏断时,血已经顺着中指流到了手腕。
戴岚不喜欢开灯。深夜里,月光不受任何遮挡,顺着窗户就照了进来。
月亮的光透着股明亮的蓝,称得戴岚的胳膊格外惨白,而那胳膊上淋淋漓漓的血迹又被称得格外鲜亮像滴在鱼缸里的红墨水一样,逐渐晕开,不断扩散。
发现杯子断了后,戴岚看向自己胳膊,以为是杯子里的酒被晃洒了。
他不耐烦地抬起手,放到面前,伸出舌头舔舐时,鼻子上也蹭了一抹红。
嗅觉和味觉双重的刺激下,戴岚反应过来原来这不是酒,而是血。
好像,还是自己流的血。
戴岚这才觉得痛。
但与其说是痛,不如说是痒,伤口处混着汗和血,酥酥麻麻的。
伴随着痛感,戴岚开始回味起刚刚舔到的血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