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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宋恒焉终于餍足,我早就脱力了,残存着一点模糊的意识,由得他逐一抓住我的胳膊,大腿根,还有脚踝,帮我仔细地冲洗干净。
他倒是说话算数,没有食言。但到这个程度,宋恒焉是不是已经可以出院了?他到底还有哪里像个病人一样啊?
我下意识去抓宋恒焉的手腕,他没防备,被我小心地扯开了纱布。
那处伤口看起来还是很可怖,但显然已经在愈合,只要不过分去按压、挤迫,它就绝不会再往外渗血了。
这也不奇怪,几个星期过去,伤口是该慢慢痊愈了,只不过宋恒焉一直没有把纱布揭下来,我也没深究,以为他还得再多休养一段时日,吃饭的时候都是尽可能吹凉了喂到他嘴边,没让他自己动过手。
宋恒焉的表情没变,我却能察觉到他整个人在一瞬间都僵硬了起来,好像偷吃了零食被发现的小孩,全身上下每个细胞都在竭尽所能地思考、运转,想找出一个合情合理的、能让大人消气的借口来。
应该要生气才对的,因为他还是隐瞒了我,害我每天上班都在惦记着他没好全的伤口,也问过医生,怎么偏偏宋恒焉的伤就好像痊愈得比其他人都要慢,是不是先前的手术没有做得足够好,留下了什么后遗症。
怪不得那医生支支吾吾半天,只说出一句“每个人的身体状态都不一样,伤口痊愈的时间也不一样”就躲避着我的追问落荒而逃了。
合着宋恒焉早就可以出院了,只是裹着个纱布,在这继续享受病号的待遇。
我的倦意都在这个事实的冲击下消散了,捧起宋恒焉的脸。他自知理亏,不敢和我对上视线,只楚楚可怜地垂着眸,一副我说句重话他就能梨花带雨的模样。
过了几秒,我在他的脑门上轻轻地弹了一下。
不知道怎么的,我在短暂的错愕过后,忽然一下子就理解了宋恒焉的心情。
我的身体虽然比我哥好很多,但还是难免有生病的时刻,只不过病来得快,去得更快。有时才喝完药没半个小时,我就能感觉到烧退得差不多了,可是因为不想回去上学,因为还想陈女士再多担忧我一会,我试过将滚烫的药碗贴在脑门上,也试过把水银温度计放在热水袋底下,想营造出我仍然没退烧的假象。
当然,我那点小伎俩对生活经验丰富的陈女士来说压根不够看的。她会毫不留情地拆穿我的把戏,劈头盖脸把我训斥一顿,让我赶紧滚回房间背书,别在这里演这种拙劣的戏码,多余给她添乱了。
每次被她拆穿时,比起负罪感,占据上风的更多是不知所措和难堪。
我没有我哥那副容易生病的身体,因而也不知道究竟要如何才能让陈女士的关怀更多地落到我身上。
随着日子的推移,我意识到自己那些小伎俩的愚不可及,这才不再重蹈覆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