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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3页)

叶大娘年轻的时候也会小酌几杯,她轻嗅酒味,露出个笑容来,“同庭春色十几年了都还是这个味道,小娘子是在古家酒馆买的吗?他家的百花春色也很好喝,酒味极其醇美。”

“就是上他家买的酒,百花春色不适合配肉吃,它得单喝配个清雅点的小菜。同庭春色拿来就炙肉吃刚好。今日天色尚早,小叶来食店也快一个月了,干脆趁这个日子,我们三个一起去楼上喝点。”

祝陈愿端起酒碗,她烤的肉刚好够三人吃,剩下的等有人来了再烤,厨房火都给扑灭,就不用人一直坐在这里盯着。

“那敢情好,我也很久没喝过酒了。”

叶大娘第一个表示同意,夏小叶没喝过酒,有些犹豫,却被两人拉着上了楼。

二楼很宽敞,分了好几个隔间,祝陈愿专门选了个靠窗的位置,能看到街景。

她分别给叶大娘和夏小叶的酒杯里倒了一半的同庭春色,又对有负担的夏小叶说道:“喝一两口不妨事的,这要是能喝醉,我也不会在青天白日请你们喝。”

夏小叶点头,三人碰杯,酒液在杯中晃动,摇晃着映衬三人带笑的脸庞。

祝陈愿抿了一口同庭春色,里头淡黄的酒液漂浮着完整的橙瓣,入口橙子味浓得像是枝头新鲜的刚摘下来一般,得过很久才能品到那藏在里头的酒味。

连夏小叶喝的时候都说,“这不像酒,倒像橙子里头的汁。

剩下两人都笑起来,呼出去的气都是橙子味道的。

桌上还有一盘堆叠得很满的炙兔,油脂不多,暗红色的脂肪散发着来自烘烤后的香味。

祝陈愿直接拿握住铁签子,上嘴撕咬顶端的炙肉,层层分裂的肉丝,终于在进嘴后分开,炭火烘烤的炙肉香气扑鼻,焦而酥,鲜而咸。

再呷一口小酒,那感觉真是极好,就是一个词,爽快!

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献之。

她喜欢吃兔肉配酒,就是从《诗经》上头学的,本来是想体会前人那种豪迈的感觉,却迷醉于炙兔和酒碰撞的口感,是旁的或甜或辣或酸的,都无法带来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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